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团伙演戏骗取巨额资金上海警方侦破一起亿元特大“亮资”诈骗案

信息来源:资质荣誉 发布时间:2023-12-03 10:48:54


  嫌疑人事先精心设计骗局、搭建取款通道,雇佣人员分别饰演生意双方,以买方需要向卖方展示资金实力为幌子,骗取“过桥资金”达一亿元……

  2022年3月1日,上海警方通报一起近期侦破的一起案值高达1亿元的特大诈骗案。警方在上海、福建两地全链条摧毁以嫌疑犯陈某福为首的诈骗团伙,抓获嫌疑犯20余名,目前已挽回被骗方经济损失人民币8100余万元,其余钱款已经明确下落,正在全力追缴中。

  1月21日,上海某贸易有限公司员工何先生经人介绍,结识了自称是一家贸易公司法人代表的蓝某凤及其朋友陈某英。

  在交谈过程中,蓝、陈二人表示近期要与福建一家公司做石材生意,需要向对方“亮资”以展示公司经营状况和资金实力,希望能从何先生所在的公司借款人民币1亿元作为“过桥资金”,并保证仅需持有3小时即可。

  所谓“亮资”,一般是指在经济活动中,一方向另一方展示资金实力,以促成合作或者买卖行为。在征得自己公司法人代表同意后,何先生收取了“好处费”20万元,随后在位于北京东路蓝某凤的“公司”内完成了对公账户1亿元的转账操作。

  就在转账完成后的半个小时,何先生猛地发现该笔资金已被分成几次从该账户上转走,察觉被骗的他随即报警。

  接到报案后,上海市公安局黄浦分局民警立即组织警力,很快将嫌疑犯蓝某凤、黄某等人抓获,并经循线深挖,抓获了这场骗局背后的幕后主要嫌疑犯陈某福。接着,警方又通过陈某福的分工表将该诈骗团伙共计20余人逐一抓捕归案。

  为了最大限度避免被骗方财产损失,警方在5天时间内,专案组先后前往江苏、江西等5省7地,成功止付冻结涉案资金5400余万人民币。

  过程中,警方经过对陈、林二人社会关系的细致排摸,先后从二人的亲戚处收缴涉案现金人民币2490万元。从陈某福家后山脚野地深达1米多的土坑中挖出两桶现金人民币160万元,从取款组嫌疑犯林某斌等人处缴获涉案佣金人民币33万元。

  经过不懈努力,警方目前已成功追回涉案资金人民币8100余万元,陈某福、陈某英等21名嫌疑犯已被黄浦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其余涉案资金及嫌疑犯仍在全力追查中。

  嫌疑犯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作案过程,一场精心设计的骗局浮出水面。原来,陈某福作为该案主要犯罪嫌疑人,精心预谋了这起骗局,事先制定了严密计划,一方面指使陈某英招募人员策划实施对何先生的骗局,另一方面,安排在福建的亲戚林某福想方设法打通各个取款环节,为诈骗得手后钱款转移做好准备。

  面对金钱利益的诱惑,陈某英按照陈某福的谋划,牵头招募了多名社会人员实施骗局。她以承诺给予数十万不等的好处费为诱饵,先找来朋友蓝某凤,称自己想做一笔石材生意,但因是失信人员不能注册公司,故让其帮忙注册公司、开设对公账户。而后,她又物色了黄某等人扮演福建某石材公司工作人员。

  就这样,陈某英唆使上述人员对何先生共同实施了所谓借用“过桥资金”用于“亮资”的骗局。在钱款到账之后,陈某英借机逃匿,而藏身幕后的陈某福则按照既定计划立即转账取款,并幻想借着牺牲蓝、黄等人隐藏自己。然而,天网恢恢,陈某福、陈某英终究是没有逃过警方的追捕。

  事实上,现实中有的公司可能出于种种原因,一时无法汇集足量资金,就会通过短期借贷来制造资金面上充裕的假象,这时就可能会产生商业欺诈、甚至诈骗等违法犯罪行为。此时,对资金出借方而言,如果明知“亮资”方有诈骗的故意,还出资实施共同诈骗的行为,则会涉嫌共同犯罪。

  警方提醒,在经济活动中,双方都应该本着诚信的原则,展示自身资金实力,不能恶意以借贷的手段虚增资金,更不能以此进行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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