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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及相关产业如何界定和统计

信息来源:常见问题 发布时间:2024-04-02 08:07:01


  党的十九大报告说明,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要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近年来,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国家统计局逐步建立健全了文化及相关产业 5 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其中,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大家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称为文化核心领域,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包括制造和销售) 活动,称为文化相关领域,是文化产业的补充部分。

  文化产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根据文化生产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组合,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国家统计局于 2004 年首次颁布实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并于 2012 年、2018 年两次对分类进行修订调整,目前执行的分类标准是《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产业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 9 个大类。2018 年分类标准除了将民间传统文化业态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娱乐休闲等行业活动悉数涵盖之外,还将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数字动漫游戏、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文化新业态纳入统计范围,为全面、及时反映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新亮点提供统计依据。

  党中央历来重视文化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历次代表大会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策略大力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说明,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由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高水平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硬实力上,更体现在文化软实力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国务院也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国家统计局已逐步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统计支持,也为社会各界了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信息。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较快发展,总体规模稳步提升。我国反映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包括文化产业增加值、营业收入、资产合计等。2004 年起, 国家统计局利用经济普查和年报资料每年测算文化产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 以此反映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规模。2016 年起,国家统计局按季度对规模以上文化公司制作经营情况做统计,并对外发布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等数 据,提高了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掌握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状况提供了有效工具。

  2019 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 44363 亿元,比上年增长 7.8%(未扣除价格因素;占 GDP 的比重为 4.50%,比上年提高 0.02 个百分点。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会降低,1 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 13.9% 和 6.2%。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文化消费需求将回补释放,文化市场将回暖向好,文化公司制作经营有望逐步改善。

  党的十九大报告说明,满足人民过上美好生活的新期待,必须要提供丰富的精神食粮。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广泛凝聚人民精神力量,要深化文化体制改革, 健全现代文化产业体系和市场体系,创新生产经营机制,培育新型文化业态,推进国际传播能力建设,讲好中国故事,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近年来,为全面、及时、准确反映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成果,国家统计局逐步建立健全了文化及相关产业 5 的统计标准和指标体系。

  根据国家统计局颁布的《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产业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文化产品和文化相关这类的产品的生产活动的集合”。其中,以文化为核心内容,为直接满足大家的精神需要而进行的创作、制造、传播、展示等文化产品(包括货物和服务)的生产活动,称为文化核心领域,是文化产业的主体部分;为实现文化产品生产所需的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 包括制造和销售) 活动,称为文化相关领域,是文化产业的补充部分。

  文化产业分类以《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为基础,根据文化生产活动的特点,将行业分类中相关的类别重新组合,是《国民经济行业分类》的派生分类。国家统计局于 2004 年首次颁布实施《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并于 2012 年、2018 年两次对分类进行修订调整,目前执行的分类标准是《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

  根据《文化及相关产业分类(2018)》,文化产业具体包括新闻信息服务、内容创作生产、创意设计服务、文化传播渠道、文化投资运营、文化娱乐休闲服务、文化辅助生产和中介服务、文化装备生产、文化消费终端生产等 9 个大类。2018 年分类标准除了将民间传统文化业态如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娱乐休闲等行业活动悉数涵盖之外,还将互联网文化娱乐平台、数字动漫游戏、智能文化设备制造等文化新业态纳入统计范围,为全面、及时反映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新模式、新亮点提供统计依据。

  党中央历来重视文化建设,党的十六大以来历次代表大会都把发展文化产业作为国家发展的策略大力推进。党的十九大报告说明,我们国家的经济已由快速地增长阶段转向高水平质量的发展阶段,高水平发展不仅体现在经济硬实力上,更体现在文化软实力上。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党中央国务院也对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提出新的要求。

  经过十余年的探索,国家统计局已逐步建立健全文化产业统计标准和统计指标体系,为文化强国建设提供统计支持,也为社会各界了解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基础信息。

  近年来,我国文化产业实现较快发展,总体规模稳步提升。我国反映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主要统计指标包括文化产业增加值、营业收入、资产合计等。2004 年起, 国家统计局利用经济普查和年报资料每年测算文化产业增加值等主要经济指标, 以此反映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的总体规模。2016 年起,国家统计局按季度对规模以上文化公司制作经营情况做统计,并对外发布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等数 据,提高了文化产业统计数据的时效性,为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及时掌握我国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状况提供了有效工具。

  2019 年,全国文化产业增加值为 44363 亿元,比上年增长 7.8%(未扣除价格因素;占 GDP 的比重为 4.50%,比上年提高 0.02 个百分点。2020 年,受疫情影响,全国规模以上文化企业营业收入会降低,1 季度和上半年分别比上年同期下降 13.9% 和 6.2%。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项工作统筹推进,文化消费需求将回补释放,文化市场将回暖向好,文化公司制作经营有望逐步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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